Q:
辦理德國商標的途徑?
A:
德國商標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在德國商標可分: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可以依法申請注冊。;采用的是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的國際分類。
Q:
德國商標注冊的主體要求?
A:
德國法律規定,任何希望在商業活動中使其商品或服務區別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的人均可以向德國專利局提出申請注冊商標。聯邦法律還規定,在德國沒有營業所的申請人只有在其設有營業所的國家接收德國的商標或服務商標并且予以和氣本國商標相同待遇時才能依法在德國申請商標保護。
Q:
德國商標注冊的申請程序?
A:
1、商標查詢:可委托當地代理進行詳細查詢。
2、遞交申請。申請人向德國專利局遞交商標注冊申請后,受理通知書約在一個月內下達。
3、注冊審查。德國專利局的審查員在約1年的時間內對注冊申請進行初步審查和全面審查。審查員可能會發出官方通知文件要求修改。若審查沒有問題,則發出公告。
4、商標申請如通過審查,將在公告上刊登。
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根據上述不可注冊商標的規定可以對公告商標提出異議。若無人提出異議,則申請人需繳納第二期注冊費用,繳費后,德國專利局將簽發注冊證。
5、注冊有效期: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提出申請的次日起算。續展申請可以在期滿前2個月內提交,或在屆滿后6個月的寬展期內或下達最后通牒1個月內提交,但需要繳納續展費和一定的額外費用。
Q:
關于德國商標注冊申請的異議?
A:
商標注冊公告后,在先權利人可以在三個月內提出異議。異議一式兩份作出。如果異議成立,注冊將被撤銷。如果這三個月里沒有異議,商標就被正式注冊了,只有注銷撤銷程序才能撤銷商標權。
德國商標的保護期 保護期十年,從申請日算起,至十年后申請日所在月的最后一日為止。以后,每次續展十年。續展必須在保護期最后一日前作出,如果在這一天還沒有繳納費用,專利局將通知注冊人其商標將被撤銷。在此通知送達后六個月內,注冊人仍然可以提出續展,但必須多交一筆費用。
商標注銷 商標權所有人可以在任何時候全部或部分(指部分商品或服務)放棄注冊商標。在申請過程中,可以隨時撤回,或減少商品或服務項目。
Q:
德國商標注冊的起名?
A:
德國商標由法文、英文、圖形三者組成,可以選其中的一個、兩個或三者都選擇均可以,中文在德國以圖形處理。所取名字既要朗朗上口,方便消費者記憶,又要賦予企業的一些理念。德國商標查詢分兩種,一種為免費初步檢索,一種為出正式查詢報告的收費查詢。通常建議做下有報告的檢索規避近似,以免費時又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