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西班牙商標注冊的審查?
A:
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后,首先進行形式審查。如發現申請書填寫上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將通知申請人在1個月內進行修正。如果申請人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修正,該申請視為無效。如果申請從形式要求上符合法律的規定,或者在規定期限內修正后符合法律規定該商標申請將由官方予以公告。商標申請公告之日起2個月期滿后,無論是否有人對此提出異議,該注冊申請將會轉給商標審查員進行實質審查。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且經審查不存在法律規定的禁注情況,審查員將提出準予注冊的意見。
當商標獲準注冊時,申請人在該決定公布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有的費用和前5年的稅費,然后,商標局將發給其商標注冊證。如果沒有繳納上述費用,申請視為撤銷。
Q:
申請西班牙商標的申請人資格?
A:
西班牙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權授予最先申請人。具有西班牙國籍的自然人和西班牙的法人均有權申請商標注冊。此外,在西班牙領土上有固定住所或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機構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以及任何巴黎公約成員國和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的公民,均有權申請商標注冊。不具備上述兩個條件的外國申請人,必須能夠證明根據其本國的法律規定,允許西班牙國家的自然人或法人在他們本國家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Q:
辦理西班牙商標的途徑有哪些?
A:
西班牙是馬德里成員國可以通過馬德里組織來注冊商標;當然也可以通過逐一國進行注冊保護。
Q:
西班牙商標注冊申請,西班牙商標注冊審批機構?
A:
商標注冊申請應向位于西班牙首都馬德里的商標局提交。